中姓公司简介
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简称“中根源”),成立于2009年,是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业务由中南文化产业孵化中心主管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统筹协调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指导与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服务工作;承担与企业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建立联动服务机制,做好企业宣传推介工作,为企业搭建中华民族的、大众的、传统的姓氏文化、族谱文化和祠堂祭祖文化推向现代网络数字化,寻根祭祖的网络总平台。
(三)开展中华谱祠文化网络数字化研究、推广指导与服务工作;创建中华谱祠文化总数据库;承担监管创建中华寻根祭祖网络总平台工作。
(四)协调组织编纂出版“最具权威性、专注中华姓氏文化知识门类的专业百科全书”。
(五)扶持相关企业,承担创业辅导、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承担企业诚信建设、技能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工作。在上级领导下统筹协调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服务工作。
(六)调查了解相关企业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或上报情况。
(七)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职责和业务范围及实际工作需要,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内设6个机构:
(一)秘书处。承担单位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书处理、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绩效目标、年度考核、文电、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财务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项目推广部。指导协调姓氏文化数字软件研发工作并推广运用工作并创建示范推广基地、合作共建基地、推广培训基地。
(三)合作联络部。促进项目签约落地,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项目实施后的服务工作。协调组织有关单位编纂出版。
(四)培训服务部。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和推广运用的培训工作。
(五)技术服务部。技术和售后服务,受理企业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处理等工作。
(六)新闻宣传部。宣传文化建设及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传播正能量,弘扬先进文化等。
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顾问、专家委员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中心章程,着眼中心工作和建设需要,经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顾问、专家委员管理办法。
一、职责任务
在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的领导下,顾问、专家履行下列职责任务:
(一)战略谋划。参与制定、修改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中长期发展战略,并跟踪战略规划实施活动展开的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二)决策咨询。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的重大决策,均应经顾问、专家讨论研究。根据中心安排完成某一课题(或专题)、某一具体合作项目的论证,并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展开瞻前研究,向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提出决策建议。
(三)信息交流。及时收集整理国际、国内人文社科、姓氏文化、数字人文方面的信息资料,为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提供借鉴。
(四)财力支持。利用各自的智力、资源和社会影响力,为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筹资和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支持,更好地为姓氏文化推广服务。
(五)献策建言。在调研基础上形成研究成果,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同时,顾问、专家也要注意自律。
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应高度重视顾问、专家的意见建议,注意调动顾问、专家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顾问、专家的战略智库作用和重大决策把关作用,进而推进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的工作和建设。
二、组织机构
顾问、专家根据需要设置顾问:荣誉顾问、特聘顾问、学术顾问、高级顾问,专家:高级研究员、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其成员目前暂定30人左右,将来视中心发展情况逐步增加。
顾问、专家日常工作联络由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秘书处兼任,主要是负责顾问、专家工作计划的拟制、活动的筹划协调、平时的联络、信息的收集与反馈等日常工作。
三、聘任条件与程序
顾问、专家应当是热心于姓氏文化服务事业、身体尚好、无不良记录、能履行顾问、专家职责的人士。在政府、人文社科或者其他社会各界担任过领导职务,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或者在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有建树的人士,优先聘任。聘任顾问、专家要注意代表性,要有政界、企业界、金融界、高校等各方面人士参加。顾问、专家的任期1-2年。
顾问、专家的聘任,在各方人士推荐的基础上,由拟聘人士本人表达意愿、推荐人提名、秘书处做适当考察并填写聘任表格,经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办公会审议确定。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印发聘任通知书,并向被聘人士颁发证书。顾问、专家的辞退,参照相关管理办法退出处理的办法办理。
四、工作方式
顾问、专家一般不驻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办公,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方式一般分散进行。
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召开会议应事先拟定议题,由中心秘书处向顾问、专家发出预告,以便顾问、专家进行必要准备讨论,讨论问题特别重大时,应采取表决方式确定取舍。
顾问、专家履行职责,可以集体名义进行,可以个人名义进行,也可几位专家联合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还可列席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办公会议。
顾问、专家平时的建议和诉求,由中心秘书处汇总及时报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领导。
五、相关待遇
顾问、专家应树立为姓氏文化服务事业做贡献、为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主做贡献的理念,不给予固定报酬,根据实际参与工作情况,酌情给予一定补助、补贴。
中根源姓氏文化数字化推广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691763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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